(二)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相关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4.1条第(七)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3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情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管理人与9家重整投资人分别签署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协议》。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收到哈尔滨中院发来的(2023)黑01破申1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公司债权人北京泽人合物资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哈尔滨中院提交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2023年5月31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作出的(2023)黑01破申1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及(2023)黑01破申1-1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哈尔滨中院决定对公司预重整,并指定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2023年6月5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作出的(2023)黑0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及(2023)黑01破1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北京泽人合物资有限公司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
2023年6月5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作出的(2023)黑01破1号《复函》以及(2023)黑01破1-1号《决定书》,哈尔滨中院许可公司继续营业,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2023年7月20日,哈尔滨中院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了京蓝科技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3年10月31日,公司及重整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签署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协议》。
根据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公告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重整投资人概况如下:
北京煜荣共有两名合伙人,分别为肖志通认缴出资额10万元、占比10%,王晶认缴出资额90万元、占比90%。
肖志通为北京煜荣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持有北京煜荣10%的合伙份额,为北京煜荣的实际控制人。
星炫投资共有两名合伙人,分别为珠海横琴润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占比90%,深圳市润展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持股占比10%。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通过珠海横琴润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润展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星炫投资,为星炫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目前,杭州亿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0%,系亿艺投资的控股股东;郑颂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杭州亿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亿艺投资80.00%的股权,为亿艺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兴京投资共有两名合伙人,分别为马海鹰持股占比90%,中国新兴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占比10%。
中国新兴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兴京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持有兴京投资10%的合伙份额,为兴京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云南凯牟共有四名名合伙人,分别为牟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9.69%,楚雄悦泽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9.69%,海南优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9.85%,优势金控(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0.76%。
优势金控(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云南凯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因优势金控(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分散,云南凯牟暂无实际控制人。
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1%,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9%,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8%,以及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
目前,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招商平安资产51%股权,系招商平安资产的控股股东;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为招商平安资产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京蓝科技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票12.33亿股不向原股东分配,其中5.40亿股由产业投资人云南佳骏按照0.75元/股的价格受让;1.40亿股由财务投资人北京煜荣按照0.80元/股的价格受让;1.40亿股由财务投资人星炫投资按照0.80元/股的价格受让;1.40亿股由财务投资人亿艺投资按照0.80元/股的价格受让;1.30亿股由财务投资人兴京投资按照0.80元/股的价格受让;0.60亿股由财务投资人云南凯牟按照0.80元/股的价格受让;0.50亿股由财务投资人颢珩基金按照0.80元/股的价格受让;0.20亿股由财务投资人励合汇鑫按照0.80元/股的价格受让;0.13亿股由财务投资人招商平安资产按照0.80元/股的价格受让。最终实际转增(受让、偿债)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重整投资协议签署日,京蓝科技股票收盘价为1.95元/股,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票的价格低于重整投资协议签署日京蓝科技股票收盘价的百分之八十。
(一)除现金对价外,重整投资人提供了其他有利于增厚股东权益、提升公司价值的资源
(1)将于2025年12月31日前启动将鑫联科技或鑫联科技主营业务资产通过上市公司现金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方式置入京蓝科技的重组程序,并于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重组程序;
(2)重整完成后,在剔除中科鼎实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对上市公司合并利润表数据的影响或贡献因素情况下,产业投资人承诺2024年、2025年、2026年连续三个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列报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000.00万元、4,000.00万元、6,00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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